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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6月03日 09:56:39  浏览 230 次 来源:物联网世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组织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生产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编号:JHHX2015-17。

2.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区路灯节能及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A包路灯部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安装进度,合同签订后每个月至少供货2000套,至第四个月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全部产品质保(保修)期3年。

6.资金来源:节约电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

7.付款方式:招标人安装完成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的第三年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将质保金退还中标供应商,其余部分一次性付清。

8.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未超出其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本项目须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若是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注: 以上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10.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06月02日至2015年06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 08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30分;

10.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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